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模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号)以及“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说明和评价规程”等要求研制开发,应用于省对市县两级、市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等工作。

功能概述

系统能够满足省、市、县、校四级用户在人民政府教育履职督导评估工作中的应用需要,具有材料上传与数据上报、网评、现场评、专家组评、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持与国家系统无缝对接。

1、支持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拟定和发布;支持等级制和赋分制两种测评模式;支持填报、导入及第三方系统接入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

2、定量指标可内嵌多种结果计算方式,支持采纳网络问卷结果、评估对象标准对比、评估对象横向对比、历年数据纵向对比等多种结果计算方式。

3、定性指标支持电子资料网络上传和在线查阅;支持多评估主体和多评估办法的加权赋分及网评一致性分析等功能。

4、支持生成整体、单项得分的历年纵向、横向对比的分析图表,包括平均分、中位数、正态分布、区间标准线自定义等多种智能统计分析。

5、系统提供政府履职在线调查功能。

产品价值

1、评估更具公正性。全过程网络化数据“留痕”,使评估工作更加规范、评估过程更加严谨公正。

2、结果更具权威性。运用多种评估形式和多元评估的方法,统计网评专家的一致性分析和评语、采集现场评专家通过移动端上传的现场资料、汇总组长评专家的集体讨论结果,使评估结果更具权威性。

3、决策更具科学性。多维度统计分析的评估结果,为各级政府部门推进教育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数据支撑。

4、工作更具操作性。评估材料支持文本、数据、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上传格式,无需人工转换,使基层迎检工作更轻松。